2006年3月2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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划割汽车面临坐牢
金某成杭城被推上被告人席第一人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刘华松

  本报讯  因与妻子吵架心里不痛快,杭州的金某竟借着酒劲用随身携带的汽车钥匙划伤了七辆汽车。昨日,金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据了解,刻意划损车辆的事时有发生,但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的,金某还是杭城第一人。
  2005年2月9日0时许,金某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停车场内,用随身携带的汽车钥匙刻划了该场地上停着的七辆汽车的后盖箱,后被该小区保安人员当场发现。经检查,上述车辆的后盖箱上均留有划痕,其中六辆汽车相关损坏部位的维修费用共计人民币2870元,另有一辆汽车已由金某向车主赔偿人民币800元。
  检察官提醒大家,类似于故意划伤车辆的事情在杭城也时有发生,其后果可能容易被大家忽视。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《关于若干犯罪具体数额标准的意见》中的规定,如果该行为造成的损失数额达到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就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,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